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,承租人已经装饰装修的部分,该如何处理?
您好,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律师,关于您提出的问题,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,提出以下回答,仅供参考。
①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,出租人同意利用的,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;不同意利用的,可由承租人拆除。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,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。
②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,出租人同意利用的,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;不同意利用的,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。
2未经过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情形,租赁合同无效时
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,由承租人负担。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,予以支持。
微提示:装修之前最好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。
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回答,仅供参考,祝您一切顺利。
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,租赁合同无效时,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,出租人同意利用的,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;不同意利用的,可由承租人拆除。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,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。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,出租人同意利用的,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;不同意利用的,由双方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。
出租人是否同意利用,不能仅根据出租人的书面、口头、电话等表示,由承租人进行举证,还应当结合出租人的事实行为来判断。如出租人在事实上已经实际利用了装饰装修物,则应视为出租人同意利用;又如装饰装修物为房屋使用人所必须物品,则应适当考虑通过折价方式处理。同意的范围,以房屋类型作为主要判断标准,结合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出租房屋用途、作出同意装修的意思表示等诸多因素加以判断,除非另有约定,否则视为租赁合同期限内概括、持续性的授权。对于改变房屋建筑主体、承重结构的装饰装修,须经过出租人特别明示。
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,对于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物,可折价归于出租人所有;对于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,则应当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损失。
租房子装修弄坏了墙壁要赔偿么?
确实需要赔偿,这是一个侵权***,内墙非承重墙壁所有权属于业主即房东,承重墙属于公共区域,弄坏了侵害房东权益或该楼所有业主利益,应当赔偿维修费用,装修人员有问题的,租客可以另行***去追索。
一般情况下,如果租房子装修弄坏了墙壁,租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具体赔偿金额要看墙壁损坏的情况和合同中的约定,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或者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建议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注意相关条款,避免因此产生争议。